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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內容
涉及所有污水排放的各種工業及製造業。頒布水質管制區,規定在管制區,除住宅污水外,凡欲排放污水入污水渠均須申領牌照。

管制內容
管制工業活動及其他固定來源排放的空氣污染物,適用於所有透過煙囪、引擎、火爐、烘爐或工業設施而排放空氣污染物的污染工序。管制從固定來源及機動車輪引起的空氣污染,並規定任何處所的擁有人在進行任何指明工序時,必須採取措施防止將有害物質掛入空氣。

管制內容
管制工廠大廈和商業活動發出的噪音,適用於發出噪音的業主、租客、佔用人或負責人。就防止、限制及減輕來自工商樓宇的噪音滋擾作出法定管制,包括向弄出噪音的人士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規定在指定期間內把在樓宇發出的噪音減至規定的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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