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员工参与计划 职业安全健康员工参与计划

职业安全健康员工参与计划

计划简介

职业安全健康员工参与计划透过财政上的资助,鼓励各劳工团体、工商机构,以及服务在职少数族裔或新来港人士的非牟利组织举办各类型以职业安全健康为题的活动,加深员工对职安健的认识,减少工伤意外。活动形式不限,建议举办讲座、工作坊、问答比赛、摊位游戏、刊物制作、户外活动或其他职业安全健康局认为合适之活动。最高可获拨款港币伍万贰千元。

为了配合申请机构不同的需求,共有三项资助计划供选择申请包括:
甲计划 
(最高申请金额港币52,000元)
申请机构适用于以下职工会团体或员工代表团体申请,类别包括:
  1. 类别1.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职工会团体;或
  2. 类别2.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员工代表团体或机构
  3.  
乙计划 
(高申请金额港币18,000元)
 
  1. 申请机构除适用于以下职工会团体或员工代表团体外,并适合经雇主推荐的未经注册员工组织自发申请,类别包括:
    类别1.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职工会团体;或
    类别2.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员工代表团体或机构;或
    类别3. 经雇主推荐的未经注册的员工组织﹝见注:1-2﹞
    注:
  2. 1. 公司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设立
    2. 此计划不适用于隶属于机构/公司或雇主的员工组织,例如机构辖下的
  3.     职安健委员会
丙计划 
(最高申请金额港币52,000元)
  1. 申请机构只适用于该活动之服务对象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工作的少数族裔及新来港人士的工会/非牟利组织或注册团体,类别可包括:
    类别1.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职工会团体;或
    类别2.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员工代表团体或机构;或
    类别4.服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工作的少数族裔及新来港人士的工会/   
  2.           非牟利组织或注册团体:
  3.           4a. 香港特别行政区获豁免缴税的注册非牟利社团组织; 或
              4b.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慈善团体或慈善信托基金
     

1

所有申请应在活动开始日期前至少8星期前提出,否则本局保留拒绝申请

2

赞助活动的公众责任和相关保险政策的副本应在活动开始前2星期交回本局

3

活动举行日

4

活动报告应在活动完成後60个历日内交回本局,其中须包括有关收据、收支报表及相关宣传品等

申请团体只需填妥简单表格,并连同有关的注册文件交回本局。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惟须在拟举行活动前最少8个星期前递交提出。


提交活动完成报告

申请机构须于活动完成後60个历日内交回活动完成报告,详情请参考以下范本及检查清单:

「职业安全健康员工参与计划2024-25」网上简介会重温

为让各团体及机构更详细了解计划内容,职安局已于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举办网上简介会,本局代表亦介绍筹办活动的技巧要点和注意事项。